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12个特需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医保物价管理中心86776039。
北仑区人民医院
2022年7月6日
北仑区人民医院皮肤科特需公示2022.7.xlsx